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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發教育部等七部門關于2012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范教育收費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
發布時間:2012-06-07 //echo ;?> 來源:點擊:
轉發教育部等七部門關于2012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范教育收費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
各設區市教育局、糾風辦、監察局、物價局、財政局、審計局、新聞出版局(文化與出版局),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辦公室,各高等學校、省屬中等職業學校、廳直屬學校(單位):
現將《教育部等七部門關于2012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范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》(教辦〔2012〕4號)轉發給你們,請結合實際,認真貫徹執行。
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政府糾風辦
福建省監察廳 福建省物價局
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審計廳
福建省新聞出版局
二○

